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7-01,截止日期:2021-07-12,公告主要内容为:津南区天津市津南区第十幼儿园天津市津南区第十幼儿园采暖改造工程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津南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JQGL-2021-016)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第十幼儿园 天津市津南区第十幼儿园采暖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QGL-2021-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津南区第十幼儿园采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南区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兴业创意园2-18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GL-2021-016 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第十幼儿园采暖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1015万元 最高限价:60.101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60.1015 | 60.1015 | 供暖设备安装 | 天津市津南区第十幼儿园采暖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1日到 2021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兴业创意园2-1803 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每日9:00-12:0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购买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现场获取。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兴业创意园2-1803天津金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兴业创意园2-1803天津金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第十幼儿园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 联系方式:022-88560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金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兴业创意园2-1803 联系方式:022-58715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老师 电 话:022-58715601
天津金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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