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3229202100007 |
二、项目名称 |
马尔康市财政局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所属资产评估及清产核资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01包:资产评估:四川宗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02包:清产核资:四川锦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7号1栋2单元21楼6号;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7号1栋2单元21楼7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01包:资产评估中标金额:838000.00元;02包:清产核资中标金额:5780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01包:资产评估:名称:资产评估;范围 :采购人指定地点;要求:参与此次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取保服务工作的客观公正;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02包:清产核资:名称:清产核资;范围 :采购人指定地点;要求:参与此次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取保服务工作的客观公正;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李雪梅、谯晓礼、刘礼超(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250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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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马尔康市财政局 |
地址: | 马尔康市团结街196号 |
联系方式: | 1508250344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正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北区N5门,14楼(电梯按键N9)出电梯间左侧直行9-1-1401号 |
联系方式: | 028-8732078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灵莉 |
电话: | 13350441883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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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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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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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