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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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S1502#路新建工程,已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兰经开经发【2020】57号文件批准建设、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房地产管理局以兰经开规建房发【2020】34号文件批复初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总投资概算:32328.14万元
(二)工程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道路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工程沿线新建涵洞4座,沿道路敷设给水、污水、雨水、再生水管网及燃气、供热管线,配套电力、通信、照明、绿化及交通工程等设施。S1502#道路全长2347.126m,道路红线宽度36m, 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项目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内容、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等相关服务内容;以及竣工验收至完成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具体包含如下内容:
1、设计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包括施工图设计、优化及后续报批审查等全部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及配套的安全、消防、环保等所有设计服务内容)。
2、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作,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依据区域建设计划分部实施(含临建及措施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
3、设备采购范围:满足本项目设计、及运营所有物资的采购和保管等,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采购程序)、以及材料设备的保管、安装等全部服务内容。
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相关事宜;项目验收交付时须满足所有运营需求,项目建成后试运行;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对本项目的质量、环保、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全面负责。
(四)建设地点: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南部。
(五)资金资金为政府补助资金、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等。
(六)工期:10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09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08月25日;
(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要求。
(八)标段划分:工程总承包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2.投标人须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道路专业、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7月-至今)内有类似项目的工程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年-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注册壹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5.2.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3.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道路或道路桥梁工程)高级技术职称。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须配备齐全,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专职安全员3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等;项目组成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施工单位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8.联合体投标人和非联合体投标人需各自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须加盖公章)。
9.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施工单位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10.投标人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承诺(以加盖公章的相关承诺书为准)。
11.联合体投标人和非联合体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联合体的主体责任及联合体的连带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5)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13.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0年07月30日—2020年08月04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8月19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jy格式1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递交投标文件时,若为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总承包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若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若为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总承包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议的,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若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牵头人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①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③关于原件的说明:投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投标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发展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西路70新城科技孵化大厦
联系人:宋工
电 话:0931-49106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联系人:魏芸
电 话:0931-8622178 18693158050
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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