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亮马厂安置房项目(东区)(01-1#住宅楼等30项)(02-1#至02-3#住宅楼、03-1#至03-3#住宅楼、02-S-1#配套楼、02-S-02#至02-S-03#产业楼、0319-02地下室、03-S-1#配套楼、0319-03地下室、04-1#幼儿园、04-2#门卫)--建筑智能化工程(含室外弱电配线)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亮马厂安置房项目(东区)二标段已由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朝阳发改(核)〔2024〕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聚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朝阳区平房乡,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亮马厂安置房项目(东区)(01-1#住宅楼等30项)(02-1#至02-3#住宅楼、03-1#至03-3#住宅楼、02-S-1#配套楼、02-S-02#至02-S-03#产业楼、0319-02地下室、03-S-1#配套楼、0319-03地下室、04-1#幼儿园、04-2#门卫)--建筑智能化工程(含室外弱电配线)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亮马厂安置房项目(东区)(01-1#住宅楼等30项)(02-1#至02-3#住宅楼、03-1#至03-3#住宅楼、02-S-1#配套楼、02-S-02#至02-S-03#产业楼、0319-02地下室、03-S-1#配套楼、0319-03地下室、04-1#幼儿园、04-2#门卫)--建筑智能化工程(含室外弱电配线)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119800.32㎡合同估算价544.027137(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朝阳区平房乡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206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亮马厂安置房项目(东区)(01-1#住宅楼等30项)(02-1#至02-3#住宅楼、03-1#至03-3#住宅楼、02-S-1#配套楼、02-S-02#至02-S-03#产业楼、0319-02地下室、03-S-1#配套楼、0319-03地下室、04-1#幼儿园、04-2#门卫)--建筑智能化工程(含室外弱电配线)包括施工前图纸优化设计、室内外安防门禁系统、闭路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入侵报警(红外幕帘)、停车管理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通信配置系统(总包负责预埋管含穿带线)、电梯五方对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CO浓度探测系统、车库防风卷帘门、电话及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幼儿园)等,按照施工图纸全部安装到位并调试完毕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资质承揽范围及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6 年09月18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23日17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年09月30日10时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本工程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鲁岗路125号 |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
联 系 人:董工 |
联 系 人:韩璐天宇、鲁桂秋 |
电话:010-67817261 |
电话:18622098016 |
传真:010-67817261 |
传真:67805508 |
电子邮件:hbjsbjgs@ |
电子邮件:zaojiabu0813@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王彦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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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5175989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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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0312-331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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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彦彬15175989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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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2026 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