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碳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碳科公司重水采购氧化氘15kg>99.8%CAS7789-20-0招标通知变更公告 |
公告名称: |
中石化碳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碳科公司重水采购氧化氘15kg>99.8%CAS7789-20-0招标通知变更公告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5-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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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碳科公司重水采购氧化氘15kg >99.8% CAS7789-20-0(招标编号:NWZ250613-3903-080310)
,
招标人为
中石化碳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氧化氘15kg >99.8% CAS7789-20-0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碳科公司重水采购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氧化氘15kg >99.8% CAS7789-20-0
26.000
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如投标人是代理商或流通商,须提供:代理商须提交重水生产企业(需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要求参见投标生产商资质要求)的有效授权书,授权截止日期不早于[招标截止日期+12个月],并明确授权产品为重水( 同位素纯度>99 atom D%);流通商须提供近2年(2023.1-2025.5)重水买卖合同(附签字盖章页及品种( 同位素纯度>99 atom D%)、数量条款);文件缺失、信息不符或有效期不足视为无效投标。代理商和流通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明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等证明文件。
(3)如投标人是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质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重水生产工艺流程、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并提供生产重水主要装置设备清单、清晰图片及购置凭证。
(4)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有效的对应运输方式的危化货物运输资质;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承运人承运,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承运人的符合产品危险性、且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文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5 其他要求。
(1)因生产反应过程不可中断,且实验室需实时验证物料质量,故要求分批供货、快速响应及随货质检报告,以确保工艺连续性。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供货要求,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专项承诺书。1.分批供货能力:单批次最低送货量为15kg,且需确保每批次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2.常规送货:从接到采购方通知至货物送达指定实验室的时间不超过120小时。紧急送货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每批次货物需附带当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报告(需包含检测指标、检测方法、检测人员签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5月21日16时0分
至
2025年6月2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郑家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的操作手册(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领购招标文件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领购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后方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正常支付。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可以选择“是否退保证金”,如选择“是”则系统自动创建退款数据,如选择“否”则不自动触发退款。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保证金递交说明:
(1)为缓解投标人的资金压力,投标保证金可通过够买投标险来降低资金成本。投标保证金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一种保证担保方式。投标企业可使用投标保证金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二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登录电招平台,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模块,点击并选择“易保险电子保单”,按照流程操作,收到缴费通知,即通过核保。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同投标文件上传至电招平台即可。
(2)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在系统中填写保函信息,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3)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实际支付金额;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和保证金保险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
10.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2)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3)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1.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648613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碳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宋洋
联系人:
郑家明
电 话:
025-58202379
电 话:
025-86482039(若电话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songy.sci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engjm@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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