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抚顺石化公司2017年装置大检修第五部分石油二厂2017年加氢等装置停工检修工程停工检修项目
项目编号 2016-0165839-FSSH-0002909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抚顺石化公司2017年装置大检修第五部分石油二厂2017年加氢等装置停工检修工程
项目概况:根据抚顺石化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2017年对洗加氢联合二套、制氢装置、汽油加氢装置、甲乙酮等装置进行周期性检修,保证装置平稳运行。石油二厂20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以蒸馏装置的减压蜡油、焦化装置的焦化蜡油、酮苯脱蜡的蜡下油为加工原料,产出石脑油、航煤、柴油和轻烃气体;6万标立/小时制氢装置以直馏柴油和焦化柴油为加工原料,产出精制柴油及石脑油;6万标立/小时制氢装置以天然气、焦化干气、加氢干气、加氢低分气为原料,生产高纯氢气,为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和加氢裂化装置提供加氢原料;120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以催化汽油为原料,生产国Ⅳ和国Ⅴ标准的汽油;3万吨/年甲乙酮装置以烯烃为原料,生产成品化工产品甲乙酮溶剂。石油二厂2017年拟对20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18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6万标立/小时制氢装置、120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和3万吨/年甲乙酮装置全面退料检修,包括装置所属静置设备的大修和设施的常规修复。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石油二厂2017年加氢联合二套、制氢装置、汽油加氢装置、甲乙酮装置停工检修。施工范围包括20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18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6万标立/小时制氢装置、120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和3万吨/年甲乙酮装置停工检修,施工内容包括五套装置检修工艺设备检修(塔、炉、容器、罐、换热器等工艺设备)、防腐保温、土建施工、检测辅助和焊道返修、开工保运,定力矩紧固,阀门打压、安技措施等,主材甲代购(项目不含机电仪修理和特种设备检测、换热器清洗及设备(含阀门)外委修理等)。工程内容详见附件1《20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18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6万标立/小时制氢装置、120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和3万吨/年甲乙酮装置停工检修计划》。 2.2 建设地点: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厂区内 2.3 工期:20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检修净工期25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5月22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6月15日(具体的开停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18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检修净工期32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5月18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6月19日(具体的开停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6万标立/小时制氢装置检修净工期31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5月17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6月17日(具体的开停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120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检修净工期34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6月18日(具体的开停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3万吨/年甲乙酮装置检修净工期44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5月17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6月23日(具体的开停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FSSH-GC-EC-2016-012 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可申请投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要求:(1)为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资质(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4版159号中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委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类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证书。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资信证明、经营损益情况等),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2013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未因违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通报并取消投标资格的。 4、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石油化工企业加工装置承建、改造、检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5、履约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定力矩紧固的施工能力(提供定力矩扳手租赁或购置证明)。 3.2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非法分包、杜绝转包。 3.3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1-11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1-17 17:00:00.0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发售,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并注明:招标文件工本费。)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4.2满足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4.2.1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以下三种资料扫描件到指定邮箱:fsshzbzx@petrochina.com.cn。①公告附件中《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红章);② 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加盖公章);③ 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红章),发送完成后我招标中心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招标文件,若没收到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与联系人进行确认。购买招标文件后,不能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开标3日前以电话方式告知。 4.2.2纸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已领取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版可以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一周后到开标前,凭4.2.1中三种资料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上午8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04室 4.5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2-07 09:0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c,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13室(二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前提交 拾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人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不从基本帐户汇出将无法参加投标。并注明:石油二厂加氢检修投标保证金。因我公司财务流程较长,我们以财务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为开标依据。所以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开标前7天汇出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时间问题我们无法及时从财务取到收据,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投标,后果自负。 5.4 投标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到帐为准,建议提前7天提交;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先到招标中心综合科(204室)李雪处提交两种资料(另带):①《投标确认函》(正本)、②《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和财务专用章(红章),用于返还投标保证金。未提供上述两种资料,投标保证金将无法返还。投标保证金返还联系人:吴莹 电话:024 52990865 *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保证金的递交如遇到月末,请投标人尽量提前或延后转帐,错开月末最后三天。月末最后一天禁止交款,否则将无法获取工本费发票,交款时间可顺延一天。六、开标 6.1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7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13室(二号开标室)。
六. 开标
招标人:抚顺石化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12-07 09:00:00.0 开标地点: 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13室(二号开标室)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43号(天湖桥北金水岸小区南门东200米) 邮编: 113006
联系人: 李雪
电话: 024-52990863 传真: 024-52795588
电子邮件: fsshzbzx@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台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账号: 0705022429221000478
附件
附件1:20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18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6万标立小时制氢装置、120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和3万吨年甲乙酮装置停工检修计划.xls
投标确认函(第五部分石油二厂2017年加氢等装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