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光缆普查仪购置集中公开询比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北京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光缆普查仪购置集中公开询比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4-10-2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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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光缆普查仪购置集中公开询比项目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光缆普查仪购置集中公开询比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光缆普查仪购置集中公开询比项目(项目编号:09-02-04D-2024-D-A2484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光缆普查仪购置集中公开询比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与规模:采购内容为采购约5台光缆普查仪。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84.08万元(不含税)。
1.2.2实施地点:北京市。
1.2.3项目性质:货物及相关服务。
1.2.4技术要求:供应商技术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以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1.2.5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软硬件系统、设备到货,到货后10天内完成调试,并具备初验条件。
1.2.6 ★保修期:免费保修期最低为24个月,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设备。
1.2.7 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定之日起1年。
1.2.8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名。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不含税响应单价”最高限价为159,8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注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截图。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注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
2.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0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业绩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9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或订单计算。
(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注3:代理商响应的,可提供代理商的同类项目业绩,也可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的同类项目业绩。
注4:本项目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指:光缆普查仪或光缆巡线仪或光缆监测设备或光纤声波探测设备。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3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人的团队服务成员,其中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2名其他团队服务成员。
注1:服务过程中若需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采购人批准。
注2:须提供上述人员要求的《人员信息表》、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月内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4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在响应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5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制造商要求:制造商响应须按询比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8代理商要求(光缆普查仪):本项目中光缆普查仪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他供应商响应,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文件(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须提供翻译版本)。制造商参加响应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且已授权代理商响应的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
2.9代工制造关系: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0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11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响应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9: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10-58503086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
邮 编:10006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24849
联 系 人:孟庆宝、刘泽伟、杨新千、曾欢、赵宏月、魏宝强
电 话:15321862126(孟)、17792641898(刘)、17381357400(杨)、17810287265(曾)
电子邮件:15321862126@189.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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