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白云至三水段项目投资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白云至三水段建设项目)已纳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2020-2035年)》,依照有关程序可采用高速公路投资方式建设,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投资人招标的招标人为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白云至三水段工程推荐路线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广州市白云机场南出口,与机场高速太成立交相连,向西穿越机场还建小区后转向西南,经牛角湾后转向西北,于东境村并入镜湖南路,利用镜湖南路走廊向西,于大岭村南侧跨越武广高铁、京广铁路及广清高速,向西穿越白云神山工业园后跨越新街河,通过越堡水泥厂北侧后沿现状花都沿江大道布置,在鸭一村北侧跨白坭河后与清南高速相交,而后往西南避开珠江水泥厂矿区后平行西二环高速布线,终点于佛山市三水区红岗村附近与佛清从高速相接。此外,项目沿红棉大道设置红棉连接线衔接西二环高速、佛江高速。
本项目采取一次立项、分期实施的方案。立项范围包含机场高速太成立交至佛清从高速段以及红棉支线,总里程为
32.745km
,总投资估算约
228.2
亿元。其中,一期实施范围为项目起点至清南高速段和红棉支线,一期工程里程为
26.630km,投资估算约
204.9
亿元;二期实施范围为清南高速至佛清从高速段,二期里程为
6.115km,投资估算约
23.3
亿元。
项目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体交叉
11
处,设服务区、管理中心、养护工区、集中住宿区各
1
处。本项目主线起点至广清高速路段采用
100km/h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主线广清高速至终点路段采用
12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红棉连接线采用
100km/h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项目建设期:
4
年,运营收费期:
25
年。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项目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
(
含土地使用权
)
、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2
)
截至
2020
年末,注册资本
2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总资产
20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3)
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
2020
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
80%
;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最近三个财务年度是指
2018年、
2019
年、
2020
年,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作为依据文件,下同);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4)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
2020
年度(
2020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80
亿元;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5)
商业信誉良好
,
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广东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东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自
2018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6
)近十年(
2011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2
项投资建设管理且交工验收通车的新建高速公路,累计投资里程不少于
60Km
;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
7
)项目公司总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10
年或以上相关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项目公司技术负责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10
年或以上高速公路技术管理经验,曾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
8
)投标人近十年内曾获政府授予的经营性公路项目投资而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被终止合同的,不得参与本次投资人招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
1
)联合体须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
(
2
)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且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未来组建的项目公司中的出资比例(任一方不得为零)等;
(
3
)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
4
)联合体各成员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获取并激活企业编号,企业编号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激活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5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三)款规定,本次招标确定的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情况下可以不进行招标。
3.6
如国家出台政策对经营性公路最长收费期限进行调整,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1
年
6
月
7
日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
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装订成册(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另提供两份《投标登记申请表》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也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8月
9
日
10
时
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州交通信息网上登载,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或有修改或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登记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长的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或(
2)依法重新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
1
号,广州市交通信息指挥中心
17
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20-38180231
招标代理:
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
15
号之一
512室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20-86679759
传
真:
020-86685179
2021
年
6
月
4
日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至附录
5
附件
2
: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