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1-1697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及非常规试验检测服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1-1697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及非常规试验检测服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6-0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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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及非常规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项目(原名“江门蓬江至新会高速公路”)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核准〔2019〕3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2020〕682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25%为资本金,75%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竣(交)工验收及非常规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项目路线起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迳口村,接江肇高速公路,经蓬江区杜阮镇,鹤山市共和镇,新会区大泽镇、会城街道、双水镇,终于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崖南交贝石村,接西部沿海高速公路。
路线全长53.355km(不含互通立交虚交长度),设特大桥18471m/13座(含互通立交主线桥,以下同),大桥7075m/20座、中桥318m/4座;设特长隧道3291.5m/1座(双洞平均长),中隧道969m/1座;设迳口(枢纽)、杜阮西、平岭(枢纽)、会城、七堡、小冈、朱村、龙头(枢纽)、富美、崖门、崖南(枢纽)共11处互通立交;设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
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7.0m;其他技术指标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2.1.2招标范围
按照《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明确高速公路交工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的通知》(粤交监督〔2015〕102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检测范围及相关频率(如上级有最新文件则按照最新文件要求执行)为本项目进行竣(交)工检测服务,以及质监机构因工作需要对工程实体进行发生的非常规试验检测。
2.1.3服务期
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竣工验收核备意见止。根据实际需要,如部分工程需单独进行交工检测,此路段在具备交工检测条件后应在15天内完成交工检测工作。质监机构因工作需要对工程实体进行发生的非常规试验检测的须在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5天内完成检测。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工期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因施工或其他任何因素导致检测服务期延长,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按实际情况开展检测工作,且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合同段。
标段
桩号范围
检测范围
备注
JC3
K0+000~K24+840
TJ01、TJ02、TJ03施工标段的路基、桥涵、隧道、路面及附属设施。
施工TJ02标段中桩号K24+840~K31+870范围的路面由JC4标段实施
JC4
K24+840~K54+343.045
TJ04、TJ05、TJ06施工标段范围内的路基、桥涵、隧道、路面及附属设施;以及全线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或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应同时具有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桥梁与隧道工程专项和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业绩、信誉、人员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5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含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单位和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相应标段的施工单位及其试验室母体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否则,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日9时30分至2021年6月7日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原件盖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bjzj90122@126.com),投标登记时间以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并请电话告知招标代理,由招标代理录入交易中心系统完成投标登记。资料盖章原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具体如下: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按所投标段分别提交投标登记资料和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完成投标登记并缴费后,招标文件将以邮寄方式发放,投标文件的电子格式将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信息为准。
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如某一标段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获取招标文件。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招标人: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40号之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邮政编码:529101
邮政编码:510620
联系人:胡工
联系人:赵工、谢工
电话:0750-8220993
电话:020-87575800转826或802
传真:/
传真:020-87578002转82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bjzj90122@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日期:2021年6月1日
附件:
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及非常规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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