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节柴改燃液化气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429]GH[DY]2021001-1)
一、项目编号:
[350429]GH[DY]202100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节柴改燃液化气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429]GH[DY]2021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泰宁县佳盛液化气有限公司 |
泰宁县下甘线312.4公里处 |
47968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429]GH[DY]2021001-1 包1
泰宁县佳盛液化气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140299 其他类似的可燃气 |
其他类似的可燃气 |
液化石油气 |
YSP35.5 |
3780(项) |
126.9 |
479682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杨小斌 (包1) |
评审专家: |
陈荔霞,邱荣辉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1.1%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账号:3505016424900000068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429]GH[DY]2021001-1 包1 :7195元
收取对象: 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须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发起合同送采购人确认,双方盖上政府采购专用章进行合同公开。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并彩打一份送福建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留存备案,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泰宁县尚书街1号
联系方式:13645000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绿岩新村158幢409室
联系方式:1385910961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话:13859109610
福建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