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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郎镇学府路延伸段及清佛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合川区发改委以《关于同意二郎镇滨河广场项目立项的函》(合川发改发[2016]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起于二郎镇朝阳街,经杉林村2社卿家坝、三岔河,止于杉林村1社清佛寺。
2.2 工程规模:二郎镇学府路延伸段及清佛路道路工程位于合川区二郎镇,道路全长为388.7米(学府路延伸段长162.8米、清佛路长225.9米)。学府路延伸段为26m宽道路标准横断面:5m宽(人行道)+8m宽机动车道+8m宽机动车道+5m宽(人行道);清佛路为22m宽道路标准横断面:3.5m宽(人行道)+7.5m宽机动车道+7.5m宽机动车道+3.5m宽(人行道)。一号桥梁位于学府路,起点桩号为K0+022.48,终点桩号为K0+048.52,全长26.04米;二号桥位于学府路,起点桩号为K0+122.98,终点桩号为K0+145.02,全长22.04米。该项目主要实施内容:道路工程、管网工程、桥梁及挡墙工程、照明安装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范围包含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工程、管网工程、桥梁及挡墙工程、照明安装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有工程造价不低于500万,且与本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市政道路施工项目1个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已办理好《市外施工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3日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3日14时30分,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地址:渝中区大坪龙湖时代天街B馆3号楼3305
联系人:韦先生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3883136789电话:15736190027
传真:传真:023-688041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郎镇学府路延伸段及清佛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合川区发改委以《关于同意二郎镇滨河广场项目立项的函》(合川发改发[2016]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起于二郎镇朝阳街,经杉林村2社卿家坝、三岔河,止于杉林村1社清佛寺。
2.2 工程规模:二郎镇学府路延伸段及清佛路道路工程位于合川区二郎镇,道路全长为388.7米(学府路延伸段长162.8米、清佛路长225.9米)。学府路延伸段为26m宽道路标准横断面:5m宽(人行道)+8m宽机动车道+8m宽机动车道+5m宽(人行道);清佛路为22m宽道路标准横断面:3.5m宽(人行道)+7.5m宽机动车道+7.5m宽机动车道+3.5m宽(人行道)。一号桥梁位于学府路,起点桩号为K0+022.48,终点桩号为K0+048.52,全长26.04米;二号桥位于学府路,起点桩号为K0+122.98,终点桩号为K0+145.02,全长22.04米。该项目主要实施内容:道路工程、管网工程、桥梁及挡墙工程、照明安装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范围包含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工程、管网工程、桥梁及挡墙工程、照明安装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有工程造价不低于500万,且与本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市政道路施工项目1个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已办理好《市外施工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3日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http://www.cqhcj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3日14时30分,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地址:渝中区大坪龙湖时代天街B馆3号楼3305
联系人:韦先生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3883136789电话:15736190027
传真:传真:023-6880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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