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21202100022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金堂县人民法院2021年安检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18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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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变更为1、数量更正为:X光机:约5台,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防爆罐:约6台,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酒精检测仪:约6个,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2、开标时间更正为:2021年6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3、其他强制性规定更正为: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采购文件有要求在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定等详见附件。 |
更正日期 | 2021年05月28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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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金堂县人民法院 |
地址: | 四川省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2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 492226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66号雄川金融中心1栋09层05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54100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话: | 028-85410068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