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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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交响乐团HB2016073570100002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130000160809
采购人名称:河北交响乐团
采购人地址:西大街9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贾利慰
电话:8606268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张津
电话:0311-66635036
开标联系人:霍宏宇
电话:0311-66635087
标书发售电话:0311-6663553266635010(传真)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分包名称:河北交响乐团职业化建设资金(乐器购置费-管乐器)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4万元
分包名称:河北交响乐团职业化建设资金(乐器购置费-低音提琴)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6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www.hebpr.cn)“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Z1300001608091001-1、Z1300001608091001-2: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代理的经销资格证明或品牌授权代理书,投标时提交以上证明的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9月12日至2016年09月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08日09:00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08日09:00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21
样品:
河北交响乐团职业化建设资金(乐器购置费-管乐器)公开招标递交时间:2016.10.0808:30至2016.10.0809:00递交地点: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样品室
河北交响乐团职业化建设资金(乐器购置费-低音提琴)公开招标递交时间:2016.10.0808:30至2016.10.0809:00递交地点: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样品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08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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