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项目监理服务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项目监理服务框架招标,编号(0002200000079725 )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
2.2建设规模: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营销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本次招标包括2021年营销项目及营销应急项目,具体项目最终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实际投资计划下达及项目建设单位实际委托开展的项目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新增则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项目建设单位调整后、新增的为准。
2.3项目类别:服务类
2.4计划工期:本项目为框架招标项目,具体工期以业主实际委托为准。
2.5招标范围:开展2021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项目监理服务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本次招标包括2021年营销项目(含年中调整及新增项目),具体项目最终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有效期内委托的需开展监理服务的项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包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8个标包,(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建设单位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金额(万元)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标包1(佛山、云浮、肇庆)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1289
| 274
| /
| 1
|
2
| 标包2(珠海、中山)
| 215
| /
| 1
|
3
| 标包3(广东电网本部、汕头、揭阳)
| 183
| /
| 1
|
4
| 标包4(广东电网计量中心、清远)
| 170
| /
| 1
|
5
| 标包5(江门、东莞)
| 144
| /
| 1
|
6
| 标包6(惠州、河源)
| 120
| /
| 1
|
7
| 标包7(潮州、汕尾)
| 97
| /
| 1
|
8
| 标包8(茂名、湛江)
| 86
| /
| 1
|
注:标的物描述:(1)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广东电网公司计量中心、 直属供电局及下属单位和直属中心机构组织开展的营销技改及营销修理项目( 不含广州供电局), 具体项目最终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投资计划下达及项目开展情况,需开展监理服务的项目为准。
(2)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及正式投资计划内下达的项目为准。部分标段可能出现协议期内少于预计需求的情况,请潜在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3)中标者不得将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分包或转包。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如本次框架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服务期限可延长至新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各项目建设单位如已完成2021年营销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本次框架结果有效期自各项目建设单位已采购合同约定结束日期起生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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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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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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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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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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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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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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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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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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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5日17时至2021年3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eb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4.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投标活动,并在投标截止前尽快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物资公司)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 年3月5日17时00 分00 秒,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8时45分00 秒。投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5.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 757 号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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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080
| 邮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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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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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许小姐、徐小姐、严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8、85125046、85121727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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