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城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管经发[20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城水处理厂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新城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监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城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按日处理污水能力2万吨建设,基坑深7.3米。总建筑面积为3867.51平方米。其中旋流沉砂池114.23平方米,MSBR池3288.6平方米,滤布滤池及紫外消毒池233.32平方米,污泥浓缩池118.56平方米,鼓风机房改建112.8平方米。工程内容包含:拆除原有的3座池、一座水泥井及2栋办公楼,在拆除的地块内新建配电仪表间、旋流沉砂池、MSBR池、滤布滤池及紫外消毒池、污泥浓缩池各一座;鼓风机房零星工程及室外配套市政工程
计划监理期限:20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73.3万元
招标范围:所有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所报备项目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质]或者[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
(2)项目总监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09日9:00时至2016年09月13日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无锡新区长江路7号无锡科技创业园四区一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珠江路42号
地址:
江苏省无锡惠山区堰新路333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周总
联系人:
朱工
电话:
电话:
0510-83589267;13585092827
传真:
传真:
0510-8358918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16842817@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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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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