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滨江路挡土墙(二期)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滨江路挡土墙(二期)项目(标段名称)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滨江路挡土墙(二期)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市府阅〔2020〕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发改行审函〔202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中心半岛
2.2建设规模:滨江路挡土墙(二期)项目位于江阳区中心半岛,起点位于沱江一桥佳乐广场,终点位于东门口牌楼,紧邻长江、沱江,部分挡墙结构在常年洪水位以下,周边为居住密集区,长约1.6千米,挡墙高度5-10米。工程通过对原挡土墙进行全面评估调查,对尚能发挥功能作用的进行加固整治,对受损严重丧失功能的拆除重建,对全段挡墙进行防冲刷处理。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80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外,投标单位须在中标后30日内完成地形图(含水下地形图)测量及评估检测,60日内完成初勘和方案设计及评审,120日内完成详勘和初步设计及评审、专项审批,18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备案。
2.4招标范围:包含(不限于)项目的评估检测、可行性研究、地灾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或查询)、供地办理(含土地勘界、用地预审、用地划拨)、行洪论证、航道通航论证报告、珍稀鱼类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含环境监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等前期所需专项,以及工程测量(含地形、水下地形、断面、地质、放样测量)、勘察(包括初勘、详勘、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以及为完成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其它相应前期工作、变更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岩土工程、道路工程、综合管网、边坡处理、给排水工程(含绿化给水、消防)、景观绿化工程(含桥梁景观绿化)、路灯工程(含道路照明及绿化带内光亮工程等)、交通(含信号灯等)工程等。
2.5标段划分:/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即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轨道工程除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中任一资质即可)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即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中任一资质即可)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即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轨道工程除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中任一资质即可)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即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中任一资质即可)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以设计单位为主体,只允许1家设计单位与1家勘察单位联合。。
3.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在有效期内《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同样有效)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入川录入人员(原验证登记系统所显示的人员在《验证登记证》有效期内仍视为有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3-04 09:30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时间截至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办理的CA数字证书免费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xxx.LZZF,含图纸)。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5.3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5.4本招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需使用《泸州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lzsggzy.com(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操作手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确认上传,并拍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投标文件递交回执》,以表明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成功,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开标当日,投标人选择抵达开标现场的,需将该数码照片带至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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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10400749634777T
|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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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2510400749634777T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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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646000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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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桂先生、古女士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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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8303626072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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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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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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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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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3)3.1中“其他要求”是指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等要求。
(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四)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
招标人不得故意利用节假日,尤其是类似于“黄金周”的长假发售文件,特别是发售期最后一天应当回避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