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下文部分地方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次“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计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74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参与磋商。
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编号:
YNLB20161011
2、项目名称: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计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项目预算:
¥750,000.00元
3、采购内容:
序号
| 标段代码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a
| 计量检测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内容和要求
| 1
| 项
| 用户指定
|
4、资质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与该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能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磋商申请人;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
4.3、本项目成交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4.4、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
4.5服务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4.7服务供应商应具有计量器具鉴定工作方面的经验及实施案例,确保有稳定专业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队伍,且具有合格计量检定、校准能力。
4.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
2014年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缴纳税款证明。
4.10由当地所属检察院机关开具的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
5、磋商文件发售。售价:每份
500元,不办理邮购,售出概不退回,如需电子版请自带
U盘拷贝;
时间:
2016年
10月
13日 —
10月
20日上午
9:00至
17:
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
38幢别墅
购买标书时,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投标人,恕不接待现场咨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亲自参加现场咨询或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不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6、保证金。各磋商申请人应向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人民币
12000元保证金,保证金递交形式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缴纳保证金使用转账支票的磋商申请人,请按磋商文件所列开户行及帐号自行进账,并将进账单原件交付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形式,包括支票、汇款、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0月
21日
17: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者、未到帐的(支票、汇款、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提交形式)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不得参加本项目。
7、磋商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6年
10月
25日上午
09:
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
315会议室(平政街
39号原省卫校实验楼)
8、磋商会
开始时间:
2016年
10月
25日上午
09:
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
315会议室(平政街
39号原省卫校实验楼)
9、磋商申请单位在决定参加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正大巷鑫苑小区
38幢别墅
邮政编码:
650106
联 系人:王志芃
电
话:
0871-64158494
传
真:
0871-64158494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昆明市东寺街支行
银行账号:
530016186580510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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