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室外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室外电力工程已由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高审经[2019]3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安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室外电力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区数据存储区用电工程和商务办公区用电工程(含土建)设计及施工。包含红线外(外线)接入工程以及红线内配电工程。
2.1.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一个标段。
2.1.4合同估算价:约8500万元。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一期(数据存储区3#机房)供电工程工期70日历天,一期最迟供电日期2021年5月31日完成;二期(其余楼号)供电工程工期为170日历天。施工的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总工期需满足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供电要求,含竣工验收及移交时间。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最新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电力工程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达到工程合格标准
(3)采购物资质量标准:包括工程所有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淮海数据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室外电力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含红线外接入工程以及红线内配电工程。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并不限于项目的前期供电方案确定、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报审、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和供电全过程手续办理;外线供电接入系统至项目红线内的通道的有关规划、建设、市政、园林、河道、铁路等有关部门行政审批的手续办理等;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包含电力行业);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并持有国家电管部门颁发的(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资格;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 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3000万元的电力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为准。如以上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施工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1000万元的电力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为准。如以上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4)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为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3月9日9: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安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铜山区珠江东路11号
联 系 人:杨金钟
电 话:18101135521
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16-85610680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