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新星盐矿新盐井钻井及采输配套项目钻井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三水新星盐矿新盐井钻井及采输配套项目 已由 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公司 以 《关于三水新星盐矿新盐井钻井及采输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新星石油〔2016〕220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星石油广州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人为 新星石油广州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认为 三水新星盐矿新盐井钻井及采输配套项目钻井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三水新星盐矿新盐井钻井及采输配套项目钻井工程 。
2.2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黄花围新星盐矿区 。
2.3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钻成H5井、H6井两口盐井。其中,H5井为定向井,设计垂深1330m,导眼井垂深1430m;H6井为定向水平井,设计垂深1333m,斜深1702m,导眼井垂深1345m 。
2.4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 90天 。其中,H5井 40 天,H6井 50 天。(自单井开钻日始至单井完井验收通过确定的完井之日止的期间为单井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H5井、H6井单井计划工期之和。H5井完井后再施工H6井,但时间间隔不超过 15 天)
2.4.1 计划开钻日期
H5井:2016年 10 月 30 日
H6井:2016年 12 月 26 日
2.4.2 计划完井日期
H5井:2016年 12 月 10 日
H6井:2017年 2 月 14 日
2.5 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 完成H5井、H6井钻井工程施工,包括:
2.5.1 部分钻前工程(二次平整井场、搬迁设备、安装调试)、钻进(含定向、定向水平、导孔钻进)及取心、下套管(含套管附件)、固井、洗井、下中心管(油管)、设计制作与安装井口装置、撤出人员设备等作业;配合录井、测井作业,取全取准各种资料和数据; 提供除套管和中心管(油管)外的钻井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物资、设备工具及其配件、附件 ;
2.5.2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H5井、H6井《钻井地质设计》、《钻井工程设计》(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附件2)编制H5井、H6井《钻井工程施工设计》、《固井施工设计》,测定或者复测井口座标 ;
2.5.3 处理废屑(渣)、废浆、废水,完成钻后治理,清理并恢复场地 ;
2.5.4 编制并提交合格成果报告,上交原始资料等 。
2.6 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7 本招标项目不包含的内容: H5井、H6井录井(含化验分析)、测井,采购H5井、H6井套管和H5井中心管(油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 应是中国石化集团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投标库的单位;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1.3 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如下相应资质证书:
3.1.3.1 中国石化集团外部投标人:持有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地质钻(坑)探 甲 级资质证书或者集团公司级核发的钻井队 乙级以上 钻井资质证书;
3.1.3.2 中国石化集团内部投标人:拟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的钻井队持有中国石化集团核发的钻井 乙级以上 钻井资质证书;
3.1.3.3 持有安全监督管理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4 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 5 年以来有 盐井或者地热深水井、油气井的定向井或者水平井各 5 口以上 施工业绩,质量合格;
3.1.6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1.7 具备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质量,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3.1.8 其他
3.1.8.1 投标人必须承诺并保证在钻井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技术、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满足招标人对本钻井工程的要求;
3.1.8.2 有严密的钻井项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1.8.3 具有性能良好的、与招标项目相匹配的 配套钻井设备和较好的技术、经济指标,钻井设备对设计深度的余量达 1000m ,确保处理复杂事故能力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3.3.1 项目经理持有 矿业工程或者相关 专业 二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 年以来有 盐井或者地热深水井、油气井的定向井或者水平井钻井施工 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3.2 技术负责人具备钻探或者相关工程 中级以上 技术职称, 5 年以来有 盐井或者地热深水井、油气井的定向井或者水平井钻井施工 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3.3 安全负责人具有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年以来有 盐井或者地热深水井、油气井的定向井或者水平井钻井施工 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分包商资格要求
4.1 本招标项目允许分包。分包内容为: 定向井和水平井技术服务、固井 。
4.2 本招标项目的分包商应具备如下基本资格条件:
4.2.1应是中国石化集团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投标库的单位;
4.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4.2.3 中国石化集团外部分包商: 拟参加本招标项目分包的定向井技术服务队、固井队持有集团公司级或者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核发的定向井技术服务、固井 乙级以上 资质证书;
4.2.4 中国石化集团内部分包商: 拟参加本招标项目分包的定向井技术服务队、固井队持有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核发的定向井技术服务、固井 乙级以上 资质证书;
4.2.5 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2.6 5年来有 盐井或者地热深水井、油气井的定向井或者水平井各5口以上 定向井技术服务或者固井施工业绩,质量合格;
4.2.7 具备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质量,服从招标人和投标人的管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1.1 购买时间: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9日(每天 8 时 0 分至 17 时 30 分);
5.1.2 购买地点: 新星石油广州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
5.1.3 购买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地质街3号5楼512室 。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5.3.1 本招标公告;
5.3.2 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3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3.4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4 邮购招标文件的,购买人支付邮费。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保证金
6.1 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拾万 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的形式,以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时间: 2016 年 10 月 20 日8 时 0 分至 9 时 00 分。
7.2 截止时间: 2016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0 分。
7.3 递交地点: 新星石油广州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
7.4 递交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地质街3号4楼第一会议室 。
7.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
8.1 开标时间: 2016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0 分。
8.2 开标地点: 新星石油广州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
8.3 开标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地质街3号4楼第一会议室 。
9. 其他
9.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9.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10. 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1. 招标人
名称: 新星石油广州有限公司 ;
住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7号 ;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广海大道西地质街3号 ;
邮编: 528100 ;
联系人: 莫东平 ;
电话: 0757-87818816 13925979026 ;
传真: 0757-87820913 ;
电子邮箱: modongp@163.com
招标人: 新星石油广州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陈灵均
2016年 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