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营业用房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营业用房修缮工程 ,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招[2020]50号、株发改审[2020]8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主要建设内容营业用房修缮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339万元,资金来源总行实拨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营业用房修缮工程;
1.2.2 建设地点:天元区天台路11号;
1.2.3 项目基本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营业用房修缮工程,包含室内装饰、外墙改造、屋面防水等装饰装修工程。
1.3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具体以图纸和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 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承担过一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50万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I ;□综合评估法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3月1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进行网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建设工程-房屋建筑-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3月1日10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2 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8686070。
9.其它 9.1 疫情期间投标须知见附件。
9.2 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9.2.1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NZB,投标报价格式为:HNTB。
9.2.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 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 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2.3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为电子标书封面中自动生成的招标项目编号。
9.2.4 电子标书只要是自动获取的项目名称投标人无需修改。
9.2.5 电子标书投标单位名称因系统原因显示不全无法修改的,按投标单位盖章的 名称识别。
9.2.6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以防由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原因无法解密等特殊情况,建议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后30分钟内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投标人须熟知网上开标操作流程及操作规则,具体操作视频请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zzyjy.cn//操作指南/视频教程)自行查看。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9.2.7 因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标,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人需携带制作投 标文件使用的 CA 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 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防疫期间投标人进 场交易承诺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台路;
联 系 人:黄一飞;
电 话:0731-28839670;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10楼1102室;
联 系 人:昌国超;
电 话:13107342487;
传 真:/;
邮 箱:4189300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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