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望湖办公区、永红路办公楼及附近公有住房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1月28日 10:42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望湖办公区、永红路办公楼及附近公有住房物业服务项目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行政区域 | 包河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28日 10:4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2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付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2831668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0551-62832670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佩伦、王思棋,0551-62220049,0551-622200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1-14-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望湖办公区、永红路办公楼及附近公有住房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02标包更正内容
1. 02标包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
所管项目
荣誉
2017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期间获得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需提供市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其评选并颁发相应荣誉的批文)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荣誉的,每具有1个得1分;
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其评选并颁发相应荣誉的批文)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荣誉的,每具有1个得3分;
本项满分10分。
注: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别荣誉的,以最高等级荣誉计算得分,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得荣誉的相关证明,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奖牌颁发时间或获奖文件公布时间为准。
0-10分
”
更正为:“
所管项目
荣誉
| 2017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需提供市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其评选并颁发相应荣誉的批文)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荣誉的,每具有1个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注: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别荣誉的,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得荣誉的相关证明,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奖牌颁发时间或获奖文件公布时间为准。
| 0-10分
|
”
2. 02标包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
项目负责人荣誉
| 1.2017年1月1日之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进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得1分。上述业绩提供业主好评证明(加盖业主公章)的另得1分。本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应体现上述关键信息,如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进行的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期间获得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荣誉的,每具有1个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荣誉的,每具有1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别荣誉的,以最高等级荣誉计算得分,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得荣誉的相关证明,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奖牌颁发时间或获奖文件公布时间为准。所获荣誉提供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无法体现,须提供颁奖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0-4分
|
”
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荣誉
| 1.2017年1月1日之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得1分。上述业绩提供业主好评证明(加盖业主公章)的另得1分。本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应体现上述关键信息,如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荣誉的,每具有1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别荣誉的,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得荣誉的相关证明,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奖牌颁发时间或获奖文件公布时间为准。所获荣誉提供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无法体现,须提供颁奖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0-4分
|
”
3. 02标包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
项目负责人
能力
3.具有高级(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1分;
/
”
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
能力
3.具有中级(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1分;
/
”
(二)本项目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2楼电子屏显示为准)”
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2楼电子屏显示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551-62832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钱佩伦、王思棋,0551-62220049,0551-6222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 0551-6283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