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谈)2020103000034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金普线城际铁路工程杂散电流防护设备及环网电缆采购安装项目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谈判编号:DLDT-2020-17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金普线城际铁路工程杂散电流防护设备及环网电缆采购安装项目已由已经由 辽宁省 · 大连市 · 大连市备案,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本项目环网电缆支架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大连市金州新区至普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期起自3号线续建工程终点九里站,向北沿202国道、既有哈大铁路、沈大高速公路、海皮路和海湾工业区振兴路敷设,终止普兰店工业区振兴路,线路长 43.152km,高架线长23.598km,地面线长 18.325km,隧道长 1.229km,前期设站 11 座,预留车站 5 座,普兰店端设车辆段 1 座,出入段线2.295km,设控制中心 1 座,位于海湾车辆段内。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大连市金州新区至普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杂散电流防护设备安装和环网专业线路安装施工。
设计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工期要求: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5月8日
2.2采购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 《大连金普线城际铁路工程杂散电流防护设备及环网电缆采购安装项目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采购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2017-2019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采购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详见《大连金普线城际铁路工程杂散电流防护设备及环网电缆采购安装项目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供应商专项资格条件。
3.1.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需在谈判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20年10月31日 至 2020年11月2日,每日8:30 时至17: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2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和《谈判申请表》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alianditiewuzi@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采购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 2011010193300364000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注:柜台转账或者网银转账请勿勾选实时到账
4.5本次谈判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6本次谈判两个包件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开标时按照包件排序由小到大开标。
4.7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 谈判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9时00分至9 时30分,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6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25号西铁工程大厦21楼会议室。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文件必须一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本网站(http://www.{wz_now)、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联 系 人:沈超
联系电话:15591615008
传 真:0411-82286794
电子邮箱:dalianditiewuzi@163.com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2号
邮 编:116000
8. 公告附件
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分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大连金普线环网电缆支架采购谈判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