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采购 |
品目 |
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农业服务/其他农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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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
行政区域 | 防城港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8月05日 16:0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详见公告 |
总成交金额 | ¥39.800000 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韦欣蓉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0-2885119 |
采购单位 |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颖 0770-2880206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康晨小区B-18A幢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韦欣蓉 0770-2885119 |
一、项目编号:FCZC2020-C3-10010-GSZX(重2)(招标文件编号:详见公告)
二、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中佳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东四路5号
中标(成交)金额:39.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西南宁中佳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东四路5号 | 防城港市范围内的农用地 | 1、成交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须是其本单位在职员工。
2、项目小组组建后,成交人须提交一份项目小组工作人员名单及配置表给采购人,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改变承诺投入的技术人员名单,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更换的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经验等应等同或优于原承诺投入的技术人员。
3、成交人编制的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部门农用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各阶段成果文件包含防城港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包含:防城港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技术报告,整合形成一张市级图等工作)及《防城港市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报告,以上成果文件均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的评审。
| 各分项工作服务节点服务期如下所述,在取得相应阶段的成果下,允许各分项服务期同步交叉进行。
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防城港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材料(包含:防城港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技术报告,整合形成一张市级图等工作);
b)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防城港市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报告;
c)后续服务期:本项目编制服务各阶段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采购人及相关主管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 提交的成果文件均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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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公告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FCZC2020-C3-10010-GSZX(重2)
二、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中佳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东四路5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元整( ¥398000.00元)主要标的信息:
一、名称: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采购
二、服务范围:防城港市范围内的农用地。
三、服务要求:
1、成交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须是其本单位在职员工。
2、项目小组组建后,成交人须提交一份项目小组工作人员名单及配置表给采购人,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改变承诺投入的技术人员名单,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更换的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经验等应等同或优于原承诺投入的技术人员。
3、成交人编制的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部门农用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各阶段成果文件包含防城港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包含:防城港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技术报告,整合形成一张市级图等工作)及《防城港市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报告,以上成果文件均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的评审。
四、服务时间:
各分项工作服务节点服务期如下所述,在取得相应阶段的成果下,允许各分项服务期同步交叉进行。
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防城港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材料(包含:防城港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技术报告,整合形成一张市级图等工作);
b)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防城港市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报告;
c)后续服务期:本项目编制服务各阶段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采购人及相关主管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五、服务标准:提交的成果文件均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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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名单:唐新海(采购人代表)、黄年丰、梁菲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 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
联系方式: 林颖 0770-2880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康晨小区B-18A幢
联系方式: 韦欣蓉 0770-2885119
3. 监督部门: 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0-6102319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广场环路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020年8月5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
联系方式:林颖 0770-2880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康晨小区B-18A幢
联系方式:韦欣蓉 0770-2885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欣蓉
电 话: 0770-288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