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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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本项目
建设单位: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
所在市州:
长沙市
截止时期:
招标详情: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开福区柏叶路(捞刀河路-竹隐路)道路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4]1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柏叶路(捞刀河路-竹隐路)道路工程监理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开福区3、建设规模:柏叶路西起于捞刀河路,终点止于彭家巷路。本项目为柏叶路一期工程,为捞刀河路至竹隐路段,全长为647米,路幅宽为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40km/h,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总投资约为4200万元。4、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力埋管、照明工程以及相应的市政和城管等一体化配套设施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监理范围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5、质量要求:合格;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后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至工程档案移交至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300日历天;9、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近四年(投标截止前48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入围业绩。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只有1个在监项目。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总监代表的设置,在不低于最低人员配备的基础上由投标人自定。6、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7、拟任本次投标总监、总监代表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本企业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8、企业入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监理合同、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手册)及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手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9、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4.2投标保证金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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