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咸宁市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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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咸宁市长江流域禁捕西凉湖渔政执法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 预算价
| 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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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方式
| 19971268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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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咸宁市温泉路33号咸宁农垦办公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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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
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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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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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咸宁市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设置2个监控指挥中心,3个区县农业农村局3个指挥分中心;利用咸宁铁塔公司存量通信铁塔站址资源建设4个激光补光可见光红外热成像双光谱摄像机(覆盖半径5KM站点1个,3KM站点3个);设置西凉湖卡口人脸识别监控点位2处,配备六旋翼执法无人机1台。
2、本项目按照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每年收取包干服务费(含项目一次性硬件投资、铁塔租金、日常系统专线链路费、维护费用、电费等全部包干),项目服务期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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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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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20]1号)、咸宁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咸宁市长江流域禁捕“百日攻坚战”行动的通知》(咸办发电[2020]29号)文件要求,围绕禁捕后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建立人防与技防并重、专管与群管结合的保护管理新机制。加强渔政执法船、无人机和远程监控网络建设。利用围绕西凉湖周边存量通信铁塔站址高点监控、完善的电源保障和系统维护能力建设西凉湖远程监控网络,对加强西凉湖流域禁捕工作提供信息化技防手段。
2014年7月成立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整合收购移动、电信、联通三家公司的通信铁塔、机房和机房室内配套设施,此资源具有唯一性。咸宁市长江流域禁捕西凉湖渔政执法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具有高点监控、7*24小时稳定电源(市电+备用电源系统+应急发电)、维护及时等相关前提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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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满足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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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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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五位专家论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五位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需利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塔站址高点监控,完善的电源保障和系统维护能力建设本项目远程监控网络。铁塔公司具备相应硬件配套设施优势,且具有资源的唯一性。
基于以上原因专家组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建设该项目。
论证专家人员姓名、工作单位:
论证专家:
张达翔
工作单位:
咸宁市粮食局
论证专家:
张翔
工作单位:
湖北科技学院
论证专家:
贺念春
工作单位:
咸宁韵达公司
论证专家:
戴彦
工作单位:
咸宁市烟草公司
论证专家:
刘麒麟
工作单位:
咸宁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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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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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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