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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0
招标代理: 0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6-10-31
所属地区: 山东
所属行业: 能源化工,环保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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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www.{wz_now)
1、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包号
项目名称
01包
山东省单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站工程BOT项目
02包
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站工程BOT项目
备注:
1、在招标文件各项条款中,除非明确说明所针对的包号,否则,是对01包和02包的共同要求。
2、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2、建设规模:
01包:山东省单县垃圾焚烧发电厂
本污水处理站应建设一套渗沥液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240m3/d(含垃圾渗沥液、卸料平台及栈桥冲洗水等高浓度有机废水)(超滤膜系统、纳滤膜系统,反渗透膜系统按2×150m3/d进行设计和建设;调试验收膜处理系统按2×150m3/d执行);建设一套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60m3/d(含生活污水、车间冲洗废水、地磅及引桥冲洗水、初期雨水等)。本污水处理站工程采用BOT模式,年限为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至二○四五年五月十四日的终止,包括建设期及特许经营期。本工程要求从协议签订日开始到安装完成之日期限为6个月,调试开始至调试完成之日期限为6个月,建设期总共为12个月。
02包: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
本污水处理站包含建设一套渗沥液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360m3/d(含垃圾渗沥液、卸料平台及栈桥冲洗水等高浓度有机废水)(超滤膜系统、纳滤膜系统,反渗透膜系统按2×220m3/d进行设计和建设;调试验收膜处理系统按2×220m3/d执行);;建设一套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60m3/d(含生活污水、车间冲洗废水、地磅及引桥冲洗水、初期雨水等)。本污水处理站工程采用BOT模式,年限为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至二○四五年六月二日终止,包括建设期及特许经营期。本工程要求从协议签订日开始到安装完成之日期限为6个月,调试开始至调试完成之日期限为6个月,建设期总共为12个月。
3、资金企业自筹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符合要求的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11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内完成2个已投产的机械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项目主工艺为厌氧+MBR+膜深度处理完整工艺链的供货安装业绩(要求渗滤液处理规模在240吨/日或以上,以工程验收日期为准,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签订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原件备查);业主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竣工验收报告)。
5.4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其它同等质量体系认证书;(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其它同等质量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可以参加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山东省单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及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工程的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运营服务及移交。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获取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8.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人民币3000元整),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委托深圳?松乐达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8.4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8.5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松乐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
账号:764057930281
8.6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上述5.1-5.4项要求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至招标代理人邮箱(357608314@qq.com);不满足或无法证明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有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阶段仅对8.6条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初审,不保证投标阶段能够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
9、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6年11月14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期间,递交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开标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0、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开标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11、招标单位名称: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时代金融中心13层
联系人:裴工
联系方式:0755-23676051
13、招标代理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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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北京
郑小姐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010-68991267
010-68314137
王小姐
010-68991284
深圳
李小姐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
0755-82462396
0755-82071836
董小姐
0755-82462936
如需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或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与深圳项目负责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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