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静电接地工程用材料及连接件采购项目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静电接地工程用材料及连接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A-205107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静电接地工程用材料及连接件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静电接地工程用材料及连接件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对静电接地工程用材料及连接件进行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交货地点:按买方最终指定地点进行交货。
交货日期:合同签字生效后,收到订单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到达供货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达到可以使用状态。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期内批量采购,具体采购按照项目单位实际需求品种数量进行采购,各种货物实际采购数量以订货通知单为准,选取1名中标供应商。
质保期:整体质保四个检测周期或验收后两年质保期。
质量要求:满足本招标文件附件静电接地工程用材料及连接件技术规格书 。
合同履约时限: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人对招标货物要求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厂家证明文件)或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以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近三年至少具有2个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同类物资是指静电接地工程用材料及连接件)。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具备CE或ROHS认证证书。
5.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不接受近三年与我公司有合同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供货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购买时间:2020年7月30日10:00至2020年8月6日18: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购买方式:
方式一、现场购买(疫情期间不适用)
须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及开票信息(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word版发至邮箱即可)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对应的相关资质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现金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购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注意: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地址。
方式二:邮箱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将汇款单(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及开票信息(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word版发至邮箱即可)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对应的相关资质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gxxj_zmj82@163.com,并须同时电话通知联系人丁瑞(电话:17799628319)。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中,并电话通知。
方式三: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6573583)。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如需邮购纸质版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年8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中国石油乌鲁木齐大厦31楼会议室(具体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北路西五巷99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新市区天津北路西五巷99号
联 系 人:于浩哲
联 系 电 话:0991-661835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联 系 人:周梦娇 丁瑞
联 系 电 话:17349991569(周) 17799628319(丁)
传 真:0991-2329136
电 子 邮 件:gxxj_zmj82@163.com
接受标书款的银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308881029059
保证金账号:991903128510201(请勿汇入标书款)
注意: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报名中 (项目编号: ),签署澄清、回执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正面 | 反面 |
委托代理人 | 正面 | 反面 |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 字)
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年 月 日
招标公告附件二
注意:填写后,将Word发至gxxj_zmj82@163.com即可,无需盖章,国信招标:09912329176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单位公章) |
| 成立日期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 |
|
注册资本 |
| 企业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营业期限 |
|
资质类型 |
| 资质等级 |
|
主营业务 |
|
地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行号 |
|
银行账号 |
|
电 话 |
| 传 真 |
|
邮 箱 |
| 邮 编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
|
|
|
|
|
|
注意:填写后,将Word发至gxxj_zmj82@163.com即可,无需盖章,国信招标:09912329176
开票信息表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书款发票邮寄地址: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联系方式:
投标人请认真核对所填开票信息,由投标人导致的开票错误概不负责。
发票类别 | (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请在发票类别前( )中打√。 |
单位名称 | (专票、普票均填) |
一般纳税人识别号 | (专票、普票均填) |
地址 | (普票不填) |
固定电话 | (普票不填) |
开户银行名称 | (普票不填) |
开户银行账户 | (普票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