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二航局福建省沙埕湾跨海通道工程A3标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的桥台台背使用的级配碎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用钢材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宁波至东莞国家高速公路福建省沙埕湾跨海公路通道工程,起于福鼎市佳阳乡(与浙江段衔接),终于福鼎市店下镇,接已建成的沈海高速福鼎段。线路全长20.5km,按照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本项目共分3个路基标段(A1、A2、A4)、1个特大桥标段(A3)和1个预制标段(A5)。其中A3标主要施工内容为沙埕湾跨海大桥,计划工期36个月,中标价10.36亿
沙埕湾跨海大桥起点衔接佳阳互通主线、终点衔接店下互通主线。主桥采用168+535+258=961m单侧混合梁斜拉桥(其中北边跨为混凝土箱梁,主跨与南边跨为钢箱梁),北引桥采用3×50m现浇连续箱梁,南引桥左幅采用6×80+(64+4×80+64)m钢-混组合梁,右幅采用6×80+(64+4×80)m钢-混组合梁,桥梁全长2051m(左幅)、1987m(右幅)。
2.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202007044HS
包件编号:闽宁JPSS01包
物资名称:级配碎石
数 量:25000立方(包件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评标和签订合同数量的依据,不作为中标人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丝毫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交货地点:福建省福鼎市佳阳乡安仁村竹甲鼻码头工地现场。
交货时间:2020年8月起,具体进场时间,数量以项目部计划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级配碎石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厂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规模不少于30万吨/年,日生产和供应能力均在1000吨以上。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近两年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并且具备200万以上的垫资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2017年-2019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2017年~至今(合同签订日期)在两个及以上类似相关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3份)。
3.6所提供的级配碎石必须在进场前提前拌好,招标单位不提供拌和场地。
3.7准入资质:投标人须为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生产厂家或贸易代理商(经营范围包含招标物资)。
3.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委托代理权的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6日上午10:00,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8/PMS)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文件不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上午10时0分。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8/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物流中心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富民路17-8号
联 系 人:李磊(物流中心)联 系 人:黄继华(项目部)
电 话:0553-8356853电 话:15951605199
电子邮件:lcmail@vip.163.com电子邮件:lcmail@vip.163.com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