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计划,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宣传部的委托,对张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及运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单位: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宣传部
(三)项目名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与运维
(四)招标内容: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及运维等(详见磋商文件)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北京时间,下同)
(五)资金: 财政资金
(六)项目预算:人民币 43 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01月-2020年06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以及2020年01月-2020年06月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税务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且查询时间须在公告之后);
2.供应商须提供5年内软件开发的案例2个,案例材料包含:原始取得的《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证书》原件2件(证件复印件、案例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到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
须提交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本公告“二、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中其他证明材料;报名表(加盖公章)(见附件)。
注:未在磋商公告载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磋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2020年8月4日下午17:30—18:00,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将磋商文件(电子稿)统一发送至登记报名者指定邮箱。
五、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9时00分
(二)送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园路21号)一号评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开始时间:2020年8月10日9时00分
(二)磋商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园路21号)一号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宣传部(公园路85号)
联系人:全 琳 0719-8652907
集采机构: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园路21号)
联 系 人:姚 晖 0719-8665276
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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