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聚丙烯酰胺、三氯化铁、次氯酸钠采购项目谈判公告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聚丙烯酰胺、三氯化铁、次氯酸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聚丙烯酰胺、三氯化铁、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HZBZCLL1615(1)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共设三包,总预算为540000元,投标人所投标内容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
包号
项目名称
审批额度
内容
供货期
备注
1
聚丙烯酰胺
364000
详见谈判文件
按采购方需求
含税
装卸
及运费
2
三氯化铁
110000
详见谈判文件
按采购方需求
3
次氯酸钠
66000
详见谈判文件
按采购方需求
3.范围包括:货物(含税)的供应、运输、装卸费用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质量:第一包产品执行GB/T31246-2014标准、第二包产品执行GB/T1621-2008标准、第三包产品执行GB19106-2013B型1级标准。
5.有效期:保证每次所送产品出厂日期必须在三个月之内。
6.交货地点: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四、参与谈判的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7、本次谈判要求具备生产和销售资格的生产厂家进行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生产许可证、第三包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及经营许可证;
6、非法人代表携带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需携带原件已备检查。)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2日
(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恒瑞路39号(七里滩美特好背后西50米)
3.谈判文件售价:
第一包:人民币叁佰元整(小写)¥300元
第二包:人民币贰佰元整(小写)¥200元
第三包:人民币壹佰元整(小写)¥100元(谈判文件销售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9:00整
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恒瑞路39号(七里滩美特好背后西50米)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1319118666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北大街182号柳溪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1863586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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