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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0-07-28最高限价公示
2020-07-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立方文化综合体室内室外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 《车立方文化综合体室内室外提升改造》(盐开行审经备[2020]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智尚特色小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车立方文化综合体室内室外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与五台山路交汇处东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一栋现代风格的三层建筑,占地面积约2.28公顷,总建筑面积11965平方米,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5400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4510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204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7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0 年 9 月 2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0 年 9 月 10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 年 12 月 30 日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养护期二年,苗木成活率100%,养护期从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初验合格标准为苗木成活率达95%及以上,并及时补足缺死苗木至100%),养护期内,按江苏省绿地养护一级标准执行。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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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立方文化综合体室内室外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车立方文化综合体室内室外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车立方文化综合体室内室外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室内装饰、水、电、消防改造、暖通空调改造、智能化、标识标牌、室外景观绿化、软装及道具等所有范围内的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车立方文化综合体室内室外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厨房设备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包括布草、图书、餐具、艺术品、活动家俱等。
3、车立方文化综合体室内室外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改造、门窗、室内装饰(含电梯矫厢等)、室外露台空间、地面上三层斜坡景观空间、水、电、暖通空调改造、消防改造、智能化、室外景观绿化、标识标牌、窗帘等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工程施工项目,不含软装部分施工。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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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四项设计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应当具有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EPC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修(不含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学校。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学校的,应扣除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学校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工程的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EPC总承包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EPC总承包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不含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学校。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学校的,应扣除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学校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价建安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不含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学校。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学校的,应扣除住宅楼、厂房、物流仓储、学校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所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3家(且必须为不超过2家设计资质企业和1家施工资质企业联合)。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对投标文件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8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经理、设计经理、质量经理、安全经理等职能经理和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工程师,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施工经理须具有建造师证和B类证书、设计经理须具有设计注册证书、安全经理和安全控制工程师须具有C类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招标人需求及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9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10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19 年 12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1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 8 月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8月28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系电话:0515-68086088。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所有人员进入国投商务楼时需登记相关信息,耽误时间可能较长,投标人可提前1小时入场,国投商务楼一楼每天于开标时间前1小时开设投标专门通道(西门南侧)。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如果需要答辩,可将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大厅的责任自负。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智尚特色小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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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正俊 联系人:刘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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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