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经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屏山县财政局、屏山县住建局、屏山县国土资源局以
屏发改发﹝2016﹞253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屏发改比选备案﹝2016﹞74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龙华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碳石村通村公路改建工程(观音岩-庙子埂) |
建设地点 | 屏山县龙华镇碳石村 |
实施时间 | 建设工期:4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硬化观音岩-庙子埂通村公路2.179公里,有效路面宽3.5米;C30混泥土路面0.2米;含涵管、排水沟、回车道等配套设施。具体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
建设资金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1.该工程在碳石村,距离龙华场镇约为12.5公里。2.施工期间,因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现有道路及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概由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负责修复。3.请各比选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填写该固定价比选工程项目“比选申请函”、签订“施工合同”以及编制“技术部分文件(资料)”(技术部分文件至少应包括:①施工组织设计;②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等等所需的一切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龙华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碳石村通村公路改建工程(观音岩-庙子埂)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本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以上资料应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出示其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本项目时没有在其它未完成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人员,并应与参选承诺一致。资审现场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2)、如未满足以上条件,即使抽中也会被取消中选资格。(3)、中选后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应提交该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和“施工组织设计”给比选人(即项目业主)。(4)、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5)、参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务必在银行转账单备注栏注明工程名称。。
(4)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
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6年10月21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10月26日09时3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屏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
屏山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 号:
8815012004824304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73.45 | 3.67 |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6年10月26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邮 编:
645354
联 系 人:
柳先生
联系电话:
0831-5760001
传 真:
0831-5760001
电子邮件(E-mail):
[email protected]
2016年10月21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