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询比价报价截止时间:2020-11-18 17:00:00
采购商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涛
交 货 地 址:买受人指定地点
询价要求
厂商要求:
1、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的生产厂家,具备相关设计、生产、加工能力。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4. 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被投诉。5.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煤安证。6. 在河南能源或义煤有同类产品业绩(近两年);熟悉并了解义煤的设备运行状况。7. 同意执行大有能源付款方式,必须有书面证明,方可报名。8. 投标为生产商或经销商。9. 涉及对义煤公司起诉以及有法律纠纷的厂家报名均不予通过。
询价条款:
1、交货地址:买受人指定地点
2、交货地址:接到受托人书面送货通知(送货通知单)后,将代储物资运至受托人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1.保证代储代销物资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委托人应保证其物资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委托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4、物资运输:1.代储代销物资运送至受托人所在地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受托人之前的运输由委托人负责,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物资灭失及毁损的风险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含在协议单价中)由委托人承担。2.委托人装运的代储代销物资不应超过协议规定的范围,否则,委托人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5、结算:1.委托人应根据受托人仓库出库单定期清点核实并及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储物资出库后两个月内及时办理结算(以出库单日期为准),超出两个月的按协议价下浮10%办理结算,超出半年的下浮30%办理结算。2.代储代销协议到期后,没有使用完或未使用的代储代销物资双方协商续约或清退。清退的代储代销物资自协议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委托人应将代储代销物资提走,超过期限受托人收取一定数额的仓储费,仓储费的收取标准为:存货金额(含税)*0.5%*逾期存放天数,缴款手续办理完毕七天内必须提货。
6、注册资本必须大于0万元
7、必须为直接生产厂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