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粒度分析仪进行进口产品采购论证,专家意见如下:
根据苏州市农业科学院采购激光粒度分析仪项目的采购需求,其要求如下:
1、辅助光源:偏振光,功率10瓦、波长450nm,600nm,900nm。
2、亚微米测量:采用亚微米测量技术,运用水平和垂直偏振双蓝光,以及前向、90度测向、背向散射光检测,准确灵敏地检测亚微米颗粒。
3、检测系统:132个独立硅光电检测器覆盖0-145度散射角,高分辨读取不同检测角的衍射光。
4、湿法进样系统:进样体积最大为1500mL,具有自动清洗系统,包括自动样品稀释、自动进液、自动冲洗。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目前国产产品无法同时达到以上要求,无法满足采购单位的工作需要,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故只能购买进口产品。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2月5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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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艳、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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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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