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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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机械基础实验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INB202007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大学机械基础实验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22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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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大学的委托,为大连大学机械基础实验设备更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INB20200701)进行公开招标,于2020年7月22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现本项目做出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中:
1、第11页、第30页: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90%),其余款即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10%)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若使用无问题,则余款一次性付清(无息)。)
2、第26页:
(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
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现修改为:
1、第11页、第30页: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经买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全款,卖方开具全额发票,卖方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若使用无问题,则质保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无息)。
2、第26页:
(五)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
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二、其他内容未变
招标人:大连大学
联系人:曲艺电话:0411-87403597
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采购代理人: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丽荣电话:0411-81981213
传真:0411-81981213
电子邮箱:dl_xinbang@126.com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9号大连国际酒店1108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中山支行600867533
更正日期:2020年07月30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文件领取应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供应商端口登录到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获取更正文件菜单中免费下载电子版更正文件。
四、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大学
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联系方式:0411-8740359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9号大连国际酒店1108室
联系方式:0411-8198121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荣
电话:0411-81981213
五、
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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