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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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告评估定价采购项目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具体采购内容
因经营需要,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现有广告牌试点及规划位进行定价,需询价采购价格评估单位。根据全省各地市不同路段、不同互通的车流量,公司现有广告牌及试点规划位划分为34个区域,由评估机构评估各区域内现有不同形式广告的平方底价(含招商和直营两种)。评估机构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区域分别出具评估报告。询价最高限价0.2万元/区域,取最低报价。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内需要新增评估,每个区域评估费用按成交报价计算,合同总额达到9.9万元的,合同终止。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具备省财政厅或省价格协会出具的相关评估资质,且进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
三、报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报价文件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www.fjgsgl.com)自行下载,或请于2021年6月9日前(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庄路233号天艺文创园1号楼3层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商合同部领取采购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密封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用信封密封后在封套加盖公章。报价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五、报价
报价需要按照第四篇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资料提供并装订成册(需提供一份)。
六、成交方式
询价采购方式,通过最低价中标法确定,当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现场电话再次报价(未接通视为放弃再次报价资格),报价低的报价单位成交。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报价评审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庄路233号天艺文创园1号楼3层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7.3、递交方式:通过派人或者快递(顺丰、邮政)邮寄递交(请勿使用到付件)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合同签订
经采购公示3日无异议后,我司发送成交通知书。自成交通知书发送之日起,于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13599083831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庄路233号天艺文创园1号楼3层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商合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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