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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闽侯公路中心2021年小修养护安全生产,本年度计划拟采购公路养护施工安全设施。经研究,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用生产及供应人。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使用地点:闽侯公路中心竹岐、祥谦等5个班站。
2.2项目的规模:拟计划采购矩形反光钮1800个,示警柱150个。产品具体名称、特征、数量详见附件1: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小修安全生产设施采购控制价清单。
2.3工程竞争性谈判控制价约为3.69万元。
2.4报价清单只做为采购目录及报价依据,实际采购品种及数量由采购方根据实际养护需求确定,可能存在部分产品种类的减少或者产品数量的增减等情况。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接受存在的一切风险,供应商不得以上表所列品种及数量要求采购方全部进行采购,并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方进行索赔。
2.5产品供应时间:至2021年度结束。按采购方实际养护需求供应,并于提出需求7天内送达指定位置。
2.6项目的质量要求: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17)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等相关规范要求。采购方有权随机对产品进行抽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不予支付款项,并处以3000元人民币处罚,处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出现两次抽验不合格,自动中止合同,中标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我中心相关投标活动。
2.7本项目按照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项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配件营业资质,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竞标人参与竞争性谈判时,需带样品各一件到竞标现场。
3.2本次竞争性谈判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详见附件2。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4日14时45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六楼工程科。竞争性谈判时间:2021年6月4日15时00分。
5.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正本一份,谈判文件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6月4日上午12时00分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的到账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参与本次采购投标需一次性提交人民币柒佰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帐户汇达指定账户(注:各投标人不得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转入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应备注“2021年小修安全设施采购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帐户: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闽侯支行
账号:1402080109004401697
7.履约保证金:
7.1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7.2履约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中标人需一次性提交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可抵扣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扣除投标保证金后差额部分。
7.3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从中标人帐户一次性汇达指定账户并相应备注“2021年小修安全设施采购履约保证金”。
招标人帐户: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开户行:中信金牛山支行
账号:7341010182600130666
8.报价要求
8.1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8.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3报价时每项产品单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9.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即下浮率最多者);
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
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10.监督人: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督员。
12.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12号榕路大厦6楼
邮编:350002
联系人:俞工
电话:0591-8379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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