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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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镇2020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宝山镇2020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HF2020011003
项目名称:宝山镇2020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577,097.31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577,097.31元。
采购需求:宝山镇2020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亮化工程、塑料膜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45日历内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不良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五、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415-2215899,供应商须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ddhfgczx@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进行电话确认,否则视为领取招标文件无效。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城市宝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城市宝山镇
联系方式:顾先生
电话:1510243683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汇丰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D区30号楼207室
项目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415-2215899
邮箱地址:ddhfg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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