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第三、四、五、六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河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第三、四、五、六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沙河市公安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沙河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第三、四、五、六标段)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沙河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第三、四、五、六标段)
2.2招标范围:第三标段:碧水家园等小区前端建设;第四标段:汇通尚都等小区前端建设;第五标段:剑桥公馆等小区前端建设;第六标段:鑫城国际东区等小区前端建设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
3.1.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在同一标段内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5-25 09:00 至
2021-05-31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入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6-1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 | 沙河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锐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沙河市太行西街30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华清南街16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石雅杰 | 联系人: | 张优优、姬楠 |
电话: | 0319-8625822 | 电话: | 0311-86046560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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