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检测设备购置
澄清公告(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P48页资格审查内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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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国内的总代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如果授权书是由制造商在国内的总代理出具的,还须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
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现澄清修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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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仅适用于A、B标包: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国内的总代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如果授权书是由制造商在国内的总代理出具的,还须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
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mail:zbjtwl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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