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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管理性固定资产零购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招标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内蒙古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管理性固定资产零购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招标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内蒙古
发布时间:
2025-06-04
详细内容:
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管理性固定资产零购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BHZB-HW-202503037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管理性固定资产零购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2025年管理性固定资产零购框架协议采购专用批次招标项目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框架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件一:采购一览表(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到货时间)。

标段

框架货物类别

选定框架入围家数

标段估算金额(元)

备注

1标段

电脑类

3

2623500

2标段

办公、电子类

3

2222200

3标段

家用电器、其他类

3

2042500

2.5分配比例:签订框架协议后,根据入围单位的排名顺序,原则上进行平均分配。

2.6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共计3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定框架入围家数3家,并设置限中。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限中一个标段。即多个标段中若投标人两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序第一,只能按照标段顺序中标,其余标段中标资格顺延综合得分排序第二的投标人;若投标人只有一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则必须选定此标段为中标标段,若投标人放弃此标段的中标资格,则不授予其余标段的中标;若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综合得分均排序第二,且两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均放弃中标资格,综合得分排序第二投标人也只能按照标段顺序中标;以此类推。各标段中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投标单位不参与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限中规则进行限中。

说明:①本项目采购明细将与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网上商城配合使用。估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②存在多条明细的标段,部分明细实际发生数量可能为0。本项目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按单价据实结算。中标单位参照标段预估总金额与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网上商城上线情况实施平均分配原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一)通用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5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6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7投标人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人名单;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修复企业名单除外。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标段:电脑类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包头设立办公地点,确保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可以24小时接通,并承诺需求部门随时前往在包头设立的办公地点进行现场核验,保证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长期在包头工作,直至本项目结束。

2标段:办公、电子类等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包头设立办公地点,确保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可以24小时接通,并承诺需求部门随时前往在包头设立的办公地点进行现场核验,保证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长期在包头工作,直至本项目结束。

3标段:家用电器、其他类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包头设立办公地点,确保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可以24小时接通,并承诺需求部门随时前往在包头设立的办公地点进行现场核验,保证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长期在包头工作,直至本项目结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活动。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3日起至2025年06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招标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记录及招标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

4.5绑定CA证书: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1、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单位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5.5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系统运维电话:田工:13404848714李工:18519736657(周一至周五8:30-18:00)。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6.1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6月03日~2025年06月25日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标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5日上午9:00

经济标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5日下午14:00

商务技术标解密时间:2025年06月25日上午9:00~2025年06月25日上午10:00

经济标解密时间:2025年06月25日下午14:00~2025年06月25日下午15:00(经济标开标及解密具体时间根据评审情况确定,以代理公司通知时间为准)

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投标文件,但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投标文件,视为其投标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供应商解答路径: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5021944468082_2018072800069691)

6.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F开标室))。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

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如果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

八.招标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为: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0%。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银行帐号:0552060104000679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幸福里支行

注: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及标段号

(3)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金额为成交金额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成交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详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项目负责人:赵工

开票咨询:0472-6140115

中标人将交易服务费汇到产权指定账户后请记将汇款凭证发至公告标明的邮箱之后携带中标通知书及产权交易费收据到产权交易中心开具产权交易费发票。

(4)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使用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每标段每家投标人需(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400元/标段/次。

(5)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472-36520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与自由南路交叉口工商联大厦18楼1801-C1

联系人:马学敏、林晓龙、赵光亭、宋涛、乔飞、徐阳、贾博、毕立峰、马斌

联系电话:19524719037、18686116841、18686116842、18686116843

邮箱:binghuibt@163.com

十、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21号

联系人(如需):薛晓慧投诉受理电话:0472-3657652

投诉受理邮箱:binghuibt@163.com

十一、其他要求

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受理范围:对包头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存在:

1、资格审查不公正、泄露招标信息、未按时反馈投标人质疑、未督办澄清事宜、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2、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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