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113-延133井区14亿方/年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单体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二次)
一、项目名称:延113-延133井区14亿方/年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单体环境影响评价
二、招标单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勘探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4.1招标范围:按规定对延113-延133井区14亿方/年天然气开发项目地面工程8座集气站分别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调研、环境现状监测、报告书(报告表)编制与修改、公众参与、专家评审、报批等内容。
4.2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为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具备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掘类乙级资质证书和陕西省环保厅备案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采掘专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且近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项获得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
5.2 2013年8月至今承担过相关专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业绩至少二项(以合同为准);
5.3申请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5.4 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七、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投标人于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休息)在延安市宝塔区文化沟水利小区A区4号楼2单元802室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携带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业绩、2013年8月至今承担过相关专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业绩至少二项(以合同为准),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份。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勘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佳玮 电 话:0911-8050616/ 1822015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