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了解到,目前水利部正开展农村水利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力争草案尽早报送国务院。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徐景龙等31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农田水利法。
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农田水利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建议制定农田水利法,解决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创新农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农田水利投入长效机制,规范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认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工作。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对农田水利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今后5至10年的水利改革发展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要求抓紧完善农村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不懈抓好农田水利建设。
发展改革委认为,当前宜继续做好中央已出台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可加强研究,适时出台相关行政法规,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将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法律。
农业部建议,可先在农业投入法中对农田水利建设作出基本规定,待农业投入法颁布实施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形势发展,适时制定农田水利法。
制定农村水利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财政部建议积极推动该条例的立法进程,为农田水利立法打下良好基础。代表议案提出的问题,如农田水利性质、发展原则、管理体制等,是条例起草工作中拟重点解决的问题。
去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进行了专题询问。全国人大农委认为,农田水利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农村水利条例起草中认真研究吸收议案提出的意见,待条例颁布实施、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适时制定农田水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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