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南宁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七版)及2026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南双随机联席办〔2026〕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加强全市饲料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饲料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二、检查范围及检查人员
检查对象从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按不低于5%比例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从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三、检查时间
2026年9月至12月。具体检查时间由联络员从监管平台中抽取监管对象、检查人员后,再由检查人员与被检单位所在县(市、区)联系。
四、检查内容
(一)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内容涉及生产许可条件、安全生产、原料管理、生产线要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产品销售等。
(二)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高温设备及压力容器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时要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业”要求,按规定使用广西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录入检查计划、生成检查任务,执行事前赋码备案、入企主动亮码,规范执法监管行为。
(二)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同时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陪同,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检查组要对照检查内容逐一核实,如实填写“双随机”相关检查记录表。若发现违规情况,企业必须限期内整改到位,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现场核实后,将整改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交由当地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和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进行公示。联系人:许丽丹,联系电话:0771-5501103,邮箱:nnsxmk2026@163.com。
附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表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