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加氢催化剂真硫化2026年外委加工公开招标公告
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加氢催化剂真硫化2026年外委加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SSHGS2609-FW004-WZSYGS1093-B110500T1235109-49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加氢催化剂真硫化2026年外委加工招标人为抚顺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加氢催化剂真硫化2026年外委加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加氢催化剂真硫化2026年外委加工
2.2项目概况:石油二厂18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制项目,需对156.64吨催化剂进行真硫化外委加工。。
2.3招标范围:需对156.64吨催化剂进行真硫化外委加工。。
2.4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430.76万0.00元(含税)(单价最高限价2.75万元/吨)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服务地点: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7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要求。
2.8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评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
资质要求(资格评审):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
业绩要求(资格评审):投标企业需有近5年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同类催化剂真硫化成功业绩,并且用剂装置平稳运行1年以上(须提供使用装置出具的说明);或开标前通过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小试评价证明(须提供小试评价证明)。
信誉要求(资格评审):(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①经中国裁判文书网(.cn)查询,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生效判决记录的;②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③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④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全称+曾用名(如有)”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4)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和招标人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范围。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关联关系查询为准)。
财务要求(资格评审):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成立于 2025 年但距 2025 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 2026‑01‑01 之后新设立)无法提供完整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联合体要求(资格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和转包。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资格评审):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服务期(响应性评审标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是否存在串标情形(响应性评审标准):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形视同串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箱、传真号码任一项存在相同的情形。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排版格式高度相似、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的格式雷同,存在3处及以上的情形。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成员存在相同人员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单位汇出、不同投标人保证金汇款凭证流水号连号。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 (7)投标人投标文件MAC地址与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MAC地址一致,则视同投标人串标。
控股关系(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以天眼查信息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至 2026年9月28日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标书费金额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letter-spacing: 0.3pt;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标段工作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text-align: justify;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height: 30px; font-size: 15pt;">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6-09-30 08: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收取(如投标多个标包,可任选一个标包支付一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银行出具的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顺石化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龙腾街1号 联 系 人:崔楠 电话:15241341377 电子邮件: cuinan-ye@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联 系 人:彭帆 电话(标书售卖、发票和保证金等事宜):15542346196 电话(异议受理电话):18641348001 电子邮件: ma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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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