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采购580台平板电脑,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一)产品需满足如下技术需求:
1.系统:HarmonyOS 4.2、MagicOS 7.2、Android 13或更新版本,或同等开放式移动操作系统,支持指定应用安装和终端管理策略接入。
2.处理器:高通骁龙695、迅鲲900T或同等及以上性能处理器。
3.屏幕:10英寸至13英寸,电容式多点触摸屏,分辨率不低于2000×1200,亮度应不低于400nit(典型值)。
4.内存:运行内存不低于6GB,机身自带存储容量不低于128GB。
5.通讯:支持全网通5G及以上通讯能力,支持蓝牙5.1及以上协议,内置扬声器和麦克风。
6.摄像头:前置摄像头不低于800万像素,后置摄像头不低于1300万像素。
7.电池:电池容量不低于7000mAh(典型值),或满足不少于一个正常工作班次(约12小时)的移动作业需求;USB Type-C接口,充电功率不低于22.5W。
8.温湿度:工作温度:0℃~35℃,存储温度:–20℃~+45℃;工作湿度:5%-95%
9.其他:支持重力感应、环境光线感应等常用传感能力,支持北斗和GPS定位。
10.兼容性:开放MDM移动终端管理权限,兼容AMMS二期移动端、电子签署、移动维修、移动验收、山航远程办公或采购人指定应用。
(二)除技术需求外,还需满足以下需求:
1.每台设备应配备适配型号的防护型保护套、防水袋、钢化膜、标配充电器、充电线等必要配件;保护套应适应机库、外场等恶劣工作条件,具备较强抗跌落、防滑、防尘、防污和耐磨能力,便于携行和握持,满足维修高频移动作业使用需求。
2.应提供不少于1年的原厂或厂商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可根据采购人要求一次性交付或分批交付,交付地点包括济南及山航各分公司、基地、航站或其他采购人指定的国内地点。
4.如合同期内产品停产、升级换代或因政策、系统兼容原因影响正常供货和使用,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性能不低于原产品的替代方案,并确保采购人业务连续性不受影响。
5.设备故障由供应商检测并说明原因;收机后指定工作日内修复寄回,逾期更换同规格新机。送修期间免费提供同型号或同等性能备机。
6.供应商需在报名阶段提供1台样机供采购人测试设备,测试内容包括MDM和AMMS二期移动端等兼容性测试。样品测试不通过的,视为未通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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