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抗肿瘤药物集采政策实施对新疆肿瘤患者经济负担与临床结果的影响研究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9月19日20:38
评审专家名单
刘晓亮,刘洪萍,韩庆
总中标金额
¥14.8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凯
项目联系电话
13201210619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8800541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201210619
一、项目编号:XJXSJ-2026(ZC)-513(2)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抗肿瘤药物集采政策实施对新疆肿瘤患者经济负担与临床结果的影响研究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789号
报价:148500(元)
53.3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抗肿瘤药物集采政策实施对新疆肿瘤患者经济负担与临床结果的影响研究项目二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抗肿瘤药物集采政策实施对新疆肿瘤患者经济负担与临床结果的影响研究项目二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抗肿瘤药物集采政策实施对新疆肿瘤患者经济负担与临床结果的影响研究项目二次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详细说明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六个月,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详细说明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刘洪萍,刘晓亮,韩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前,以成交价格为基准,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2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地址:天山区和平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0991-8800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13201210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凯
电话:13201210619
2026年09月01日2026年09月18日
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