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经开第四大街、二环支路供热管网工程施工,采购人为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经开第四大街、二环支路供热管网工程施工;
2.采购编号:FYDLHT-2026-092;
3.建设地点:郑州市;
4.采购范围: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5.项目概况:经开第四大街(经南六路-万祥紫庐),管径DN200/150,长度247米;二环支路(沙口路-瑞光路),管径D300/250/125,长度617.82米。
6.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7.质量要求:合格;
8.质保期:2个完整采暖季;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级;
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社保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4.供应商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热力管道工程(管径≥DN400,长度(累计工程量)500M)破路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对应付款发票(发票复印件中应包含:清晰完整的二维码以便扫描验证),同时提供相应项目的道路掘动证或占道证或破路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连续三年符合国家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