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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高安市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湖乡)施工标招标公告(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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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高安市]高安市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湖乡)施工标招标公告(网) |
| 所属地区: |
江西 |
发布时间: |
2026-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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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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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高安市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湖乡)施工标招标公告(网)
投资项目代码:2507-360983-04-01-679606
招标单位名称:
高安市上湖乡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720679022
招标代理名称:
江西华安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负责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9170812019
监管部门名称:
高安市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0795-5282350
交易中心名称: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795-3216797
【 2026-09-18】
高安市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湖乡)施工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安市上湖乡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宜农字〔202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安市上湖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址:高安市上湖乡境内。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规模约为6508.50亩,其中新建高标3081.98亩,改造提升3426.52亩,总投资约2067.26万元,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详见本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定为人民币20672612.62元。2.4 计划工期:在2027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建设项目(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2.5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施工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代表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7.有关说明7.1 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a.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b.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c.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d.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7.4 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7.5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7.6 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按《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的通知》(赣农规字〔2025〕6号)及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规定实行信息化考勤,具体考勤办法在施工合同中约定。7.7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7.8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7.9 中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除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做出处罚,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将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变更严格审查把关。7.10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开评标现场无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也无需投标单位人员到开标现场,招标文件与之做相应修改。7.11 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6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废标处理。7.12 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3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投标方应留有有效的联系电话,在评标过程中,如有评标事项无法联系投标方,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7.13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承包人完成施工进场、主要施工设备到位且经监理人确认正式开工后一周之内,发包人返还已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金额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7.14 本项目设置建造师现场答辩环节,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7.15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高安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监督(电话:0795-5282350)。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代理:江西华安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虎跃路299号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9170812019 监督机构:高安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95-528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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