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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辆段工业除湿机采购二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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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辆段工业除湿机采购二次公告 |
| 所属地区: |
福建 |
发布时间: |
2026-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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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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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下载附件请联���客服 QQ:2041 408 252】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辆段工业除湿机项目公开询价二次公告(NCJ-FZCLD -2026-014)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辆段工业除湿机项目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因一次公告报价人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告。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付日期
交付地点
备注
1
工业除湿机
CFZ-20S
台
3
合同签订后1个月
福州车辆段检修车间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3.2业绩要求:报价人须具有自2021年以来工业除湿机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或电商采购订单。
3.3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参与投标。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认定存在不良行为。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0日16:00
4.3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6:00
4.4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邮件名必须为公告编号)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fzcldsbcaigou@邮箱。
4.5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6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3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报价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
5.5 报价人需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5.6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通信等原因导致我方未接收文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函》内相关技术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辆段
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西凤路2号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91-87052554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辆段
日期: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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